复制 |
通过连接蓝光录像机刻录光盘 |
您可以用USB电缆将蓝光录像机与本机相连,用蓝光录像机刻录光盘。

从本机上取下交流电适配器和电池。

打开液晶监视器。


连接至蓝光录像机。


用随附的USB电缆连接。

把交流电适配器与本机连接。
连接交流电适配器时,本机自动接通电源。
务必使用随附的交流电适配器。

轻按 “连接其他”。


轻按需要的媒体。

屏幕切换后,在蓝光录像机上执行操作。

在蓝光录像机上进行复录。
另请参阅蓝光录像机的使用说明书。
完成复录后,断开USB电缆。 USB电缆断开前,本机无法操作。
注
- 如要复制50p模式下录制的视频(当 “系统选择”设为 “50p”时),要使用兼容AVCHD逐行扫描的蓝光录像机。
- 在50p模式下录制的视频(当 “系统选择”设为 “50p”时)只能复制到蓝光光盘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