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配合拍攝情況選擇設定。
- 設定選單
-
錄影設定選單(相片)
錄影設定 選單(相片)
根據拍攝對象的臉部或所選範圍,自動調整焦距及亮度。
用來設定閃光燈。
設定 |
說明 |
---|---|
關 |
閃光燈沒有亮起。 |
自動 |
周圍環境陰暗時,閃光燈會自動亮起。 |
自動防紅眼 |
發預閃來減低紅眼效果。 |
開 |
經常亮起閃光燈。 |
慢速同步處理 |
經常亮起閃光燈,並減慢快門速度,以便在光亮環境下捕捉拍攝對象及背景。 |
警告
不要將閃光燈的 AF 輔助光線近距離(數公分)射向眼睛。
不要直看閃光燈。
誤用閃光燈可能導致視力問題。
拍攝幼童時至少保持 1 公尺距離。
向駕駛者使用閃光燈可能導致對方暫時失明及引起意外。
小心
不要將閃光燈的 AF 輔助光線近距離(數公分)射向拍攝對象。
不要用手直接觸摸。
如附有塵埃等異物,就不要使用。
也請不要以膠帶等物覆蓋。
使用不當或會引起燙傷。
閃光燈的熱力可能引致冒煙。
不要觸摸剛用過的閃光燈。
以此拍攝集體照。
可以調整連拍設定。
設定 |
說明 |
---|---|
單張攝影 |
拍照。 |
連拍 |
按下快照按鈕,可連續拍攝相片。 |
註
連拍速度可以改變。
影像大小設為 4000x3000 時,不能使用連拍。
有些 SD 記憶卡不支援連拍。
若重複使用此功能,連拍速度會變慢。
設定連拍速度。
設定 |
說明 |
---|---|
高速 |
在相片模式中,可以在約 2.6 秒的時間內連拍多至 40 張相片。 |
中速 |
在相片模式中,可以在約 5.3 秒的時間內連拍多至 40 張相片。 |
低速 |
連拍至記錄媒體已滿為止。 |
註
在 “低速”模式下連拍,拍攝速度會逐漸慢下來。
相片大小設為 2528X1896 時,拍攝速度會暫時設為 “低速”。
在偵測到笑容時自動拍攝相片。
偵測到臉部時顯示名稱及笑容程度(%)。
偵測到寵物(例如貓、狗)的臉時自動拍下相片。
為相片設定影像大小(畫素數目)。
設定 |
說明 |
---|---|
1920X1080(2M) |
拍攝畫面比例為 16:9 的相片。 以 16:9 畫面比例拍攝的相片,在列印時邊沿可能印不出來。 |
4000X3000(12M) 2528X1896(4.7M) 1824X1368(2.4M) 640X480(0.3M) |
拍攝畫面比例為 4:3 的相片。 |